轻松投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LR-QST-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北京乐融多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金桐西路10号1单元5层501

鉴于乙方作为一家合法设立并持续开展网络借贷中介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拥有www.jimu.com 网站以及对应的手机客户端(“积木盒子平台”)的经营权,乙方推出"出借人自动投标及到期按相关规则退出"的轻松投资服务(下称“轻松投”),此项服务将大大提升与优化出借人出借资金的便捷度与体验感。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轻松投服务对象 同意加入本期轻松投,并自愿遵守积木盒子平台现有的相关协议及规则的用户,以下简称甲方。

2、本期轻松投详情:同意按照如下条件通过积木盒子平台加入乙方提供的本期轻松投,相关条件详情如下:

名称 新手专享1个月20190619-1
收益目标利率(年化)
加入资金数额(下称”甲方加入资金”)
封闭期 25天
收益支付方式
投资期开始日
投资期结束日 2019年07月17日

3、本期轻松投基本要素:
3.1 名称:新手专享1个月20190619-1
3.2 自动投标范围:积木盒子平台上发布的所有融资标,相关的项目协议以实际签约为准,自动投标完成之后可点击查看相应内容。
3.3 可加入期:可加入期内,甲方可通过预定或直接加入的方式加入本期轻松投。具体的加入方式请参见积木盒子平台轻松投现有申请、加入规则。
3.4 封闭期:自 2019年06月19日 至 2019年07月14日 。封闭期满前,甲方加入本期轻松投的资金不得依照本协议第6条的相关约定申请提前退出。
3.5 项目利息:甲方加入轻松投的资金加入到具体融资项目中按照项目协议约定获得利息,如加入轻松投的资金投向多个项目的,各项目利息分别计算,轻松投业务中项目利息不等于甲方应取得的收益。
3.6收益:甲方加入轻松投可以获取的现金回报,收益=项目利息-费用(如有),具体的计算及支付方式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3.7 项目:乙方为甲方提供自动投标服务中实际投资的融资标。

4、相关授权约定甲方在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并确认:
(1)自甲方加入本期轻松投起,甲方即可通过系统在本协议项下甲方认可的范围内进行自动投标(“投标“即出借或受让已有借款债权,下同),并通过积木盒子平台系统以甲方名义自动签署相关借款协议、债权转让协议;甲方对此等自动投标和自动签署相关借款协议、债权转让协议之安排已充分知悉并理解;该等自动签署的借款协议、债权转让协议均视为甲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甲方对该等法律文件的效力均予以认可且无任何异议,并无条件接受该等自动签署的借款协议、债权转让协议之约束。
(2)甲方通过系统自动投标而签署之借款协议、债权转让协议等法律文件或其中的相关条款生效后,乙方即可根据该等协议和本协议相关约定,对相关款项进行划扣、支付、冻结以及行使其他权利,甲方对此均予以接受和认可。
(3)甲方同意,在本期轻松投存续期间,甲方资金投资项目所返还的本金及获得的项目利息将继续由乙方提供自动投标服务,继续投入融资项目中,返还的本金及获得的项目利息再投资的部分同样适用本协议各项约定。

5、甲方收益支付及费用
5.1轻松投收益支付方式包括到期支付、季度支付、月度支付,乙方将按照本期产品约定的收益支付方式(以本文件“本期轻松投详情”部分载明为准)为甲方支付当期收益。收益的实现方式为:甲方授权乙方通过系统在收益支付日自动将甲方加入本期轻松投而产生之债权发起债权转让和/或具体融资项目在收益支付日的实际回款,乙方有权根据具体融资项目的实际情况随机选择上述实现方式。该等债权最终转让完毕的时间以其实际交易情况确定,如甲方加入本期轻松投的资金投资到多个融资项目中,根据具体融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分别陆续进行债权转让。
轻松投各收益支付方式如下:
5.1.1到期支付:甲方加入当期轻松投所获收益到期支付,支付日为投资期限届满日,如需发起债权转让,则实际到账时间为债权转让成功之日,所获收益将支付至与甲方积木盒子平台账户相关联的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账户。
5.1.2季度支付:每三个月为一个收益支付周期(如最后一个支付周期小于三个月,按实际时间计算收益,最后一个支付日为甲方实际退出本期轻松投之日),支付日为每三个月届满的自然日(该自然日对应日应为甲方加入本期轻松投之日,当月没有对应日的,支付日为当月最后一日),如需发起债权转让,则实际到账时间为债权转让成功之日,该支付周期内所获得收益将于支付日支付至与甲方积木盒子平台账户相关联的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账户。
5.1.3月度支付:每个月为一个收益支付周期(如最后一个支付周期小于一个月,按实际时间计算收益,最后一个支付日为甲方实际退出本期轻松投之日),支付日为每个月届满的自然日(该自然日对应日应为甲方加入本期轻松投之日,当月没有对应日的,支付日为当月最后一日),如需发起债权转让,则实际到账时间为债权转让成功之日,该支付周期内所获得收益将于支付日支付至与甲方积木盒子平台账户相关联的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账户。
5.2 轻松投费用种类:乙方收取的轻松投费用包括管理费用(称为“管理费”)以及提前退出费用(称为“退出费”)。
5.3 管理费的计算和收取:
(1)就乙方依据本协议为甲方提供的自动投标服务,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管理费。
(2)收益目标值:收益目标值仅为乙方计算应收取的管理费的基准和依据,本协议项下收益目标利率以“本期轻松投详情”部分载明为准。收益目标值不代表对甲方加入本期轻松投可以取得的收益的任何预测,也不是乙方对甲方加入本期轻松投可以取得的收益的任何保证、承诺。
收益目标值=P x Y/12 x M +P x Y/360 x D
P:甲方加入资金
Y收益目标利率
D: 封闭期开始日(含)至甲方退出本期轻松投之日(含)之间足月部分以外的剩余天数。
M:封闭期开始日(含)至甲方退出本期轻松投之日(含)之间足月部分的月数。
甲方提前退出或自动退出本期轻松投时,依据甲方实际持有本期轻松投的时间重新计算目标值。
(3)管理费的计收规则
任一收益支付周期,若甲方加入资金及加入后获得的项目利息再投资部分产生的项目利息小于或等于相应期间的收益目标值,乙方按照实际获得的项目利息金额向甲方支付当期收益;若甲方在该收益支付周期内获取的项目利息大于相应目标值,则乙方按照相应期间的收益目标值向甲方支付当期收益。
在甲方投资期内获得的项目利息大于甲方投资期内相应收益目标值的情况下:
如甲方投资期内相应收益目标值大于甲方各个收益支付周期获取的收益之和,则甲方投资期内相应收益目标值与甲方各个收益支付周期获取的收益之和的差额部分作为甲方的收益在最后一个收益支付日进行支付,甲方投资期内获取的项目利息超过甲方投资期内相应收益目标值的部分作为管理费由乙方收取。
如甲方投资期内相应收益目标值等于甲方各个收益支付周期获取的收益之和,则甲方投资期内获取的项目利息超过甲方投资期内相应收益目标值的部分作为管理费由乙方收取。
在甲方投资期内相应收益目标值大于甲方投资期内获取的项目利息的情况下:
如甲方投资期内获取的项目利息等于甲方各个收益支付周期获取的收益之和,则乙方不收取管理费。
如甲方投资期内获取的项目利息大于甲方各个收益支付周期获取的收益之和,则甲方投资期内获取的项目利息与甲方各个收益支付周期获取的收益之和的差额部分作为甲方的收益在最后一个收益支付日进行支付,乙方不收取管理费。
管理费=投资期内获得的项目利息-投资期内收益目标值(当计算结果小于等于0时,管理费为0)。
管理费在甲方退出本期轻松投(包括到期退出、提前退出、自动退出,定义见下文)时一次性收取,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于成功退出日当日自行扣收相应管理费。

6、本期轻松投的退出
6.1 退出方式:
轻松投服务项下,甲方可以以如下方式退出本期服务:
(1)到期退出:投资期届满日,甲方将不再享受自动投标服务并自动退出本期轻松投;届时甲方通过本期轻松投自动投标而产生之债权、资金,按照第6.2款规定进行处理。
(2)提前退出:投资期内,甲方可通过甲方的积木盒子平台账户申请提前全额退出本期轻松投。在本期轻松投投资期内,甲方仅可提出一次提前退出申请,且必须申请全额退出;同时,甲方的提前退出申请一旦提出,即不可撤销。甲方申请提前退出的,应向乙方支付提前退出费用(上下文称“提前退出费用”);提前退出费用金额=甲方加入资金金额×2% 。甲方提出提前退出申请后积木盒子平台系统将自动告知甲方提前退出申请受理成功,即视为甲方申请提交成功,甲方在本期轻松投项下通过系统自动投标而产生之债权、资金,按照本协议第6.2款规定进行处理。
(3)自动退出:如本期轻松投金额30%以上的资金连续超过5日没有可供投标的项目时,乙方有权安排甲方资金自动退出本期轻松投。届时甲方通过本期轻松投自动投标而产生之债权、资金,按照第6.2款规定进行处理。
6.2 退出操作方式及说明甲方在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授权:甲方到期退出或提前退出或自动退出本期轻松投时,授权乙方通过系统自动将甲方加入本期轻松投而产生之债权、资金按照如下方式处理:(1) 如加入本期轻松投的相关金额通过系统自动出借或受让债权后对应债权本息尚未完全回款并处于正常还款状态,则系统将于甲方退出本期轻松投之时将该等债权转让;该等债权最终转让完毕的时间以其实际交易情况确定,乙方并不对该等债权转让完成的时间和结果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转让所得资金在依据本协议第5条约定的标准扣除乙方收取的管理费、提前退出费用(如有)后全额支付至与甲方积木盒子平台账户相关联的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账户;
(2) 对于甲方退出本期轻松投时甲方加入资金中尚未进行投标的部分,以及虽投标但是已收回的本息资金,均由系统在根据本协议第5条约定的标准扣除乙方收取的管理费、提前退出费用(如有)后全额支付至与甲方积木盒子平台账户相关联的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账户;
(3) 如加入本期轻松投的资金出借或受让债权后对应债权本息尚未完全回款且处于逾期状态,则对于该等逾期的债权,暂不进行转让;在该等逾期债权的债务人对逾期欠款进行清偿且该等债权的状态处于正常还款后,按照本协议第6.2条规定进行转让;如果该等逾期债权根据积木盒子平台的相关保障机制得到了兑付,所获兑付金额均按照本协议第5条约定的标准扣除乙方收取的管理费、提前退出费用(如有)后全额支付至与甲方积木盒子平台账户相关联的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账户。债权转让的定价及操作规则请参见积木盒子平台债权转让有关页面的具体规定。本协议项下所述“债权转让”受到如下限制:甲方加入本期轻松投资金所投资的具体融资项目的到期日及到期日的前一日,均不可发起债权转让。

7、意外事件

7.1如因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对甲方采取强制措施导致其本期轻松投金额对应的资金被全部或部分扣划,视为甲方提前退出本期轻松投,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因此而自动终止的,甲方就提前终止后的期限将不再享有相应收益。但甲方仍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管理费及提前退出费用。
7.2如因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或银行要求等原因导致本期轻松投产品需终止或取消的,乙方有权安排甲方按照本协议第6.2款的约定以债权转让的方式退出本期轻松投。
7.3如因特殊原因导致甲方需要退出本期轻松投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

8、税费甲方应自行承担并缴付其因加入本期轻松投所获收益的应纳税额。

9、甲方声明和保证
9.1 甲方声明并保证已经知悉、了解并同意:本期轻松投因可供投资项目的不确定性,会出现甲方加入全部资金或部分资金没有可供投资项目的情况,无项目可供投资期间相应资金不产生收益。本协议所示目标收益利率不代表甲方最终实际收益;本协议约定范围内的融资项目均适用于积木盒子平台所有项目标所适用的规则,甲方出借本金以及相应的项目利息存在不能够按期收回的风险;在实际产生项目利息未达到收益目标值的情况下,甲方仅能获取实际产生项目利息的部分作为收益。乙方不对甲方本金的收回、可获收益金额作出任何承诺、保证。
9.2甲方在可加入期内支付完毕甲方加入资金的,即加入本期轻松投,且无论甲方加入本期轻松投时封闭期是否开始,一旦加入,甲方均不得撤销、取消本协议和/撤销、取消加入本期轻松投,并且封闭期届满后只能根据本协议第6条约定退出本期轻松投。甲方加入本期轻松投后,甲方即可通过系统在本协议项下甲方认可的范围内进行自动投标。
9.3 在签署本协议书以前,乙方已就本协议书及有关交易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向甲方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解释,甲方已认真阅读本协议有关条款,对有关条款不存在任何疑问或异议,并对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与风险有清楚和准确的理解。
9.4甲方保证所使用的资金为合法取得,且甲方对该等资金拥有完全且无瑕疵的处分权。
9.5 甲方保证为履行本协议而向乙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有效。

10、其他
10.1 甲方需要通过积木盒子平台或客服人员、网站平台查询等方式了解相关信息。如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使甲方无法及时了解相关信息,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10.2 本服务协议和甲方通过点击确认与乙方签署的用户注册协议等相关协议,以及乙方积木盒子平台不时公示之交易规则、说明、公告等涉及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共同构成了约束甲方接受乙方在本协议项下提供之服务时双方行为的协议之整体,甲方均须予以遵守,如有违反,应当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10.3 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小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10.4 甲方成功加入本期轻松投后,在本期轻松投可加入期内甲方可进行多次追加投资,具体追加方式适用本协议之加入规定。
10.5 本协议项下产生的纠纷,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6 本协议自甲方在积木盒子平台操作确认同意签署本协议并支付完毕全部甲方加入资金、乙方确认甲方成功加入本期轻松投时(以甲方的积木盒子平台账户内交易信息及本协议载明为准)生效。本协议采用电子文本形式制成,可以有一份或者多份并且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永久保存在乙方为此设立的专用服务器上备查,对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网贷有风险,出借需谨慎